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,为做好我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,现将你单位报送非办公类资产情况公示如下,欢迎广大干部通过来电等方式反映单位瞒报漏报问题。举报人应实事求是,提供详实线索,提倡实名举报,大家将履行保密义务。
公示期限: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。
联系人: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局 王阅诗
联系电话:84853452/84853402(传真)
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
非办公类资产工作协调推进小组
2015年9月23日